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逼觀眾喜歡故事的角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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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 Mooderino

 

你正在創作的角色,可能是觀眾很自然就會想替他加油 (root for) 的類型。像是做好事的男人,或是解決問題的女人。這種,英雄、正派、幹好事、克服困難的行為,創作者幾乎不用說服觀眾角色「本身」是值得加油的。因為太明顯了。

但故事角色不會都是這種幹好事的人。通常會更複雜一點。他們甚至有些缺陷,或可能是個怪咖。不然就是故事後期才會開始幹好事。如何讓觀眾很快對這種角色產生感情,而不用一直提醒他們,拜託要看下去,精采的故事還在後頭喔。

其實有許多寫作技巧可以讓觀眾很快對角色產生感情。但這些技巧都很操縱人心。如果你希望角色是汗水、腦汁、咖啡因想出來的純粹創作,你可能不會想知道這些騙觀眾上鉤的小技倆。

但你會發現,觀眾其實是喜歡被操縱的。他們甚至樂在其中。suspending disbelief (相信虛構的事物) 是人類很輕鬆而且隨時都可以做到的事情。我們當然知道電影情節不是真的,但我們不在乎。那就是為什麼舞台上的男人可以戴一頂很醜的假髮,站在一張很假的羅馬水彩畫前,我們還會彷彿置身十六世紀歐洲。

標題談到的「喜歡」,不是說要讓觀眾喜歡角色像喜歡麻吉一樣。你不一定要創造一個「討喜」的角色,但你要創造一個「有意思」的角色。你要讓觀眾對這個角色產生「興趣」。當然,討喜是一種方式,但還有其它讓觀眾產生興趣的方法。而且配角、大壞蛋都適用。

 

Sympathy 同情心

同情心,最能讓「觀眾」跟「角色」產生連結。當你對一個角色產生同情心時,你就會想繼續看下去。

當一個角色處於不利,或在受苦受難時,特別是遭不公平對待時,觀眾就會想替他加油。

由同情心而生的情感連結非常強烈,就算那個角色不是什麼好東西,我們還是會同情他。一個手無寸鐵的納粹士兵對上五個美國大漢,就算納粹士兵罪有應得,但感覺就是不太公平。當然,這樣的例子要考慮的因素還很多。但基本上,不管是孕婦或是戰士,碰到這種情形,我們還是會比較常用公平性而非用道德觀判斷。

 

Recognition 熟悉感

當故事角色做出我們熟悉的事情時,我們就會對那個角色產生興趣。但這裡談的熟悉,不是指人類「基本生活」吃、喝、拉、撒、睡的事情。

有一個人每天上班搭公車。這種「基本生活」我們很熟悉。但它有趣嗎? 很無聊。對基本生活的熟悉感,並不會讓我們對角色感興趣。

但當你對一件事有「人與人」的熟悉感時,你就會開始跟那個角色連結了。如果那個人今天上公車後,臉對著一個臭腋下,一手抓欄杆,一手拿著一本書,還用鼻子翻頁。如果你有過這樣的經驗,你就會馬上跟那個角色連結了。

 

Admiration 欣賞

如果你想要一個角色被喜愛,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讓他去「幫助別人」。 

怎樣幫,當然會有差別。觀眾對扶老人過街,跟出生入死火窟救人的反應會不太一樣。主角一直救人,表現英勇無我的電影很常見,許多賣座電影的主角都長這樣。但,不是每個人都想說這種故事。

這種主角成功的原理是因為我們都很欣賞他。當你覺得一個角色很酷時,你就會更想了解他, 寫一個酷的人,並不需要華麗的大動作場面襯托。他的氣質、他的舉動、他說話的方式,都能讓觀眾欣賞,有想看下去的感覺。有高超能力、特殊技能,說我們不敢說、做我們不敢做的人,都能強烈的吸引觀眾。這道理不只適用主角,連大反派也適用。

 

原文: Forcing Readers to Like Characters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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