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克斯導演 Pete Docter 對故事的想法 (下)
故事對人類的意義
人們喜歡故事,因為那是我們講話的方式。大家有過這樣的經驗嗎? 有一個很無聊的演講,充斥著讓人想睡的數據和理論。但當講者一說 "你知道我妹妹前幾天在超商發生意外了" 你馬上就會醒,跟講者產生連結了。
故事講的是感情,不是正極就是負極,沒有中立的。如果有東西是中立不帶感情的,你就必需賦予他正極或負極的情感。像 “說明性文字” (exposition) 這種,幫你了解故事的,就需要。例如要解釋一道門。"這是一道具有傳輸功能,通往人界跟魔界之間的門" 如果我只是這樣平鋪直敘的說,你可能會睡著。如果在解說中加些感情,加些故事,例如一個魔界的怪物,每天透過一道門,去人界嚇小孩,成功嚇到就能得分,他就會很開心。他的行為解釋了一切,觀眾也了解了門的作用,同時對這隻怪物的行為產生正極或負極的反應。
我們去看電影,看完會有人問,它到底在講什麼? 通常的答覆是 - 有個慧星撞地球,大家拼命逃命,最後很多人都死了。我會用不同的角度去看,這個故事到底被什麼驅動? 我喜歡挖深一點,通常驅動故事的是人與人之間的 "關係" (relationships) 一對夫妻經歷一場慧星撞地球後,兩人關係的變化是什麼? 從好變壞? 從壞變好? 從吵架到學會體諒? "關係" 才是驅動故事的元素。"關係" 也ㄧ樣,驅動著人類的生命啊。
聖經裡的故事
聖經裡的故事很讓人困擾,大綱無法簡化、摸不透、神秘、又複雜,其實...跟我們的生命很像 (笑~~) 也因為這樣,所以它很有趣。這對我來說,比一個規規矩矩,主角願望都成真的電影,來的有意思多了。如果你能抓住觀眾,讓他們經歷一場複雜的旅程,有諷刺的內容、角色有代價要付出、有失去、有散場、有重逢、有學習、也有成功,有這些元素,故事才會真實,它才會像我們的人生,講起來也就有力道。
聖經裡有一個浪子回頭的故事 (The Prodigal Son) 其中角色有 - 離家的浪子、待家的小孩、還有爸爸。就像我們動畫片一樣,有好人、壞人,許多不同的角色。不管是誰,我都會盡量去愛所有的角色,深刻的描繪每一位、把他們不同的面向帶出來。去搞清楚每一個角色腦袋裡在想什麼? 為什麼他們會做某些事。就算是壞人,他不會起床照鏡子就說,我今天要來使壞。在他心裡,為了要達到目地,他認為他做的決定都是合理的,他並沒有要使壞。
藝術家的第一步
早期我喜歡畫畫,看到自己的畫出現在螢幕上,就會很開心,但當我把畫秀給別人看時,他們很容易就睡著了,除非那些畫背後有一個故事能抓住他們。我早期發現了這點,就覺得故事很重要,雖然這是一個未知的領域,有很多要學習的,但我告訴自己,如果要娛樂他人或想抓住觀眾的注意力,就必需想辦法把這個摸清楚。
大學時有人畫畫非常厲害,但後來我發覺技術只是達成目地的手段而已。技巧,好像一個板凳,可以幫你拿到櫃子上層的牛奶瓶。有些畫雖然很漂亮,你卻感覺不到他要傳達的東西。我比較喜歡的畫是背後有東西說的,那個畫家可能很粗魯,但你可以感覺到,有訊息想從畫裡面蹦出來,我喜歡尋找這樣的人。